关于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续期操作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应当予以延期 3 年。
如果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原考核合格证明作废。
已在系统考得考核合格证的考生,在证书到期的前 3 个月至到期当日内可在系统申请证件续签,续签期限原证书到期时间往后延期 3 年。(转自 http://61.144.253.226:9080/exam/home_notice?filetype=0&art_id=db301899$2706$4879$b9e0$c34c0c65d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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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6日